董玉红,女,1965年出生,法律本科,检验师、律师。1984年至1994年从事医疗工作,1994年6月从事律师工作,至今已18年,现在山东金联合律师事务所执业,任该所主任。
从事律师工作十多年来,办理案件数百余件,尤其擅长办理金融、医疗、房产、公司债务、建筑工程等纠纷类案件。曾成功地代理了数十起复杂疑难的票据、期货、证券及医疗纠纷案件。
在房地产方面,曾成功代理了济南市的怡心苑、长汇园、冠宇、东旺家园、恒泰花园、国科国际高尔夫别墅区等开发商与业户的集团诉讼,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。至今担任山东省房地产开发集团总公司等开发商的法律顾问。尤其是近几年房价暴涨,有些见利忘义的卖房人单方毁约,如果判决购房合同无效,买房人将面临巨大损失,本律师代理几起房产纠纷均取得了胜诉,受到买房人的高度赞扬。
在金融方面,长期为信用社、农行等金融机构代理案件,为其追回欠款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。由于有些贷款无抵押物,经过大量的调查得到债务人有效资产线索,及时提供给法院,使判决内容得以落实。在执行阶段,通过广泛的人脉资源使查封资产变现,得到银行的好评。
在医疗方面,曾利用自己的医学专长,在不同案件中分别代理患方和医方出色的解决了医患纠纷。
在做好律师实务的同时,不断提高法学理论功底,撰写的《论正
当防卫》、《股票质押的若干问题探讨》、《浅探独立董事制度》等被评为优秀论文。此外,还应《济南时报》、《齐鲁晚报》等报刊的法制栏目的特约写了不少稿件,如在《齐鲁晚报》上发表的有《同居受伤害谁来买单?》、《城里人养宠物的邻里关系》、《隐私权的保护》、《接到恐吓电话怎么办》等。
职业近二十年来,办理的案件无法一一赘述,仅举一例可对本律师的扎实、执着的办案风格有个大概了解。
委托人田某与李某是同事关系,李某通过某汽车销售公司购车,该公司作为担保人从银行贷款,该公司与李某签订了《汽车消费信贷服务合同》,田某为担保人向该公司做出承诺:不论任何情况,如借款人未能按合同约定还款,我必须无条件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,即替代借款人偿付应付欠款及由此引起的一切相关经济赔偿。开始李某尚能按时还款,以后李某意外死亡,银行直接从汽车销售公司划款还钱。汽车销售公司起诉田某及李某的继承人还款,继承人下落不明,如败诉田某实际上就要承担全部还款责任。该公司一块起诉了20多个同类案件,包括田某在内的所有案件一审败诉,本律师劝田某上诉,二审法院根据本律师的代理意见改判田某不承担担保责任。
现实生活中,众多债权人因为债务公司被吊销而束手无策,如果该公司的股东有钱有物,股东有虚假出资、抽逃资金、不及时清算等违法行为,本律师可以依法让股东偿还公司欠债,把死债盘活,让逃债者无处遁形,还债权人以公道。
本律师的信条:您的需要------是我的职责
您的满意------是我的目的
特点:专业专注 全心服务
业务范围:
1、 代理民事、刑事、行政案件;
2、 担任单位、私人法律顾问。
特色:
1、 尽可能不打官司解决纠纷;
2、 疑难大案风险收费。